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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检察院抗诉后会重判吗改判的几率有多大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发布时间:2021年4月8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检察院抗诉后会重判吗改判的几率有多大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后会重判吗改判的几率有多大的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检察院抗诉后会重判吗改判的几率有多大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会不会重判、改判的几率大小需要依据实际案情来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并依据刑诉法的规定作出判决。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检察院抗诉的条件


  根据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此外,当事人依法不能申请再审的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第6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诉。


  2.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对于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对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书,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


  3.具备法定的事由。为了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性,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有一定范围的限制。因此,第208 条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事由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诉讼行为具有该条规定的事由之一的,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


  4.由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有权提出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人民检察院无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抗诉。


  的为您解答的关于检察院抗诉后会重判吗改判的几率有多大的问题。一般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说明法院判决有明显问题,改判可能性非常高,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刑诉法并没有规定,这是我国关于少年犯罪司法制度方面的欠缺。目前,法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其理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错综复杂,既有案件性质的不同,又有难以程度的差异。对不同情况的案件应该采用繁简不同的审判程序。少年犯罪案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大多数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简易程序的审理形式,非常适合少年的身心特点。国外立法有成功的经验,如西德中就规定了;少年诉讼简易程序;。


但少数学者的观点,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理由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性质多属严重犯罪的案件,不符合简易程序范围。检察院不派员出庭,无法将调查的情况全面向法庭阐明,不利于教育被告人。简易程序取消合议庭,实行独任审判,不利于对被告人准确量刑。适用简易程序,不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可能失去获得无罪裁判的权利等。应该看出,上述两种观点各有其一定的理由。但世界各国对青少年犯罪有不同的规定,一致的趋势注重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保护,


赞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应该有以下理由:刑诉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并没有排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适用,;两高;的司法解释规定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中,也未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因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刑诉法第175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这里的;可以;并非;一定;,因此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席法庭。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刑事案件刑事法已作出排除适用的规定。刑诉法第14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这里的;可以;并非;应当;,未排除简易程序采取合议制,故简易程序可以实行合议制。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为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庭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一般实行合议制,合议庭最好有一名女法官或人民陪审员。适用简易程序未成年人可能失去获得无罪裁判的权利,并不是简易程序特有的弊端。简易程序的特点是效率优先,对未成年人适用简易程序有利于教育、挽救和矫正被告人。


对未成年人适用简易程序归结有三点之利:


一、审判期限短,可以免除未成年人的诉累之苦。


二、不受普通程序各诉讼阶段的限制,庭审活动较灵活。


三、不实行抗辩制,庭审气氛缓和,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避免造成极大的心灵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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