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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有期徒刑减刑怎么计算?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2日 太仓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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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有期徒刑减刑怎么计算?

  有期徒刑是对于犯罪不是很严重的犯罪分子进行的一种限制自由的一种刑罚,对于满足缓刑条件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是可以申请缓期执行的,若在执行刑期期间有改过自新或者立功等行为,是由机会减刑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讲解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有期徒刑减刑的问题。


  一、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养、照顾发生严重困难,本人可能失学等的罪犯。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




  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在我国,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有期徒刑减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一、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1、;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是5年;


  2、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3、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5、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6、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三、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1、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2、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需要注意:缓刑是一项执行刑罚的方法,而不是刑罚的种类。


  以上是

律师: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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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太仓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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