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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8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为了保证冤假错案的发生,特制定了相关的无罪释放条件,以更好的提现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特点。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无罪释放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为此,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二、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四条 逮捕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三条 撤销案件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六十条 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来为自己展开辩护,这是法律赋予被告的正当权利。当律师经过查阅案宗,发现被告并无犯罪活动时,要进行无罪辩护。有时候,原告会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办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办

1、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有利的证据。但律师尽量不要亲自调查,最好是申请法院或检察院调取,这样有利于降低执业风险。

2、搜集无罪证据

证据充分,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阐明。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应用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

3、慎重决策

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之所以这样,因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往往要冒比较大的风险,无罪辩护案件往往比较复杂,事实和证据往往盘根错节,很难一时就看清。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率极低,所以慎重决定确有必要。如果冒然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无罪辩护案件中被告人被诉有罪,是因为检察人员掌握了比较充足的证据,这些证据既充足又不易驳倒,所以律师不能轻率向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承诺。为了慎重起见,有时应当与其他律师进行商量;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领导,集体开会,共同商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的其他加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主要包括两种: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不管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都不影响其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当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附带民事诉讼时,要一个个的来,先从最主要的无罪辩护做起,经审理,确认被告无罪的。再和原告及代理人协商民事赔偿范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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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太仓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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