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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是沪上知名并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建于1996年,在全国第一次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之时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殊荣,仅以此表彰在法律服务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2010年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上海总所以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定位,聚集了一批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律师,能糅合和理解不同的不同法系特点和文化背景,熟练运用英语、韩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多种法律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分所,是经江苏省.........【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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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与代理

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不负刑事责任人的辩护词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5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太仓刑事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本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


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的主管人员或其他人员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没收其枪支、弹药,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


对于国家严厉禁止的事件我们不能去触及,否者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同时在自身的档案中会留下人生污点,那么对以后的生活以及工作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是非常重要的。





不负刑事责任人的辩护词怎么写?

一、不负刑事人的辩护词怎么写


不负刑事人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辽宁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黄XX家属的委托,并经黄XX的同意,由我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辩护人审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在今天的法庭调查中,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讯问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被告人黄XX在没有种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出售给李X、尹X、李XX等人玉米种子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对公诉机关据此认定被告人黄XX涉嫌非法经营的定性,辩护人认为值得商榷,辩护人现发表以下独立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黄XX在没有种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出售玉米种子的行为,只具有一般行政违法性,不具有刑事违法性,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辩护人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是没有关于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有追究刑事的规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刑法典、单行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中,并没有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我们成文法的国家,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有罪推定。因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在没有种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经营玉米种子的行为,只是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而不是刑事犯罪行为,被告人黄XX依法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辩护人希望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时严格按照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慎重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项这一兜底条款,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作出无罪判决,从而防止非法经营罪成为任意膨胀的口袋罪,造成以刑代罚的泛滥。


辩护人


日期


二、刑事年龄是多大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称完全刑事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应当负刑事,称不完全刑事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作为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如果想在辩护词中阐述当事人不承担刑事,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比如提出当事人年龄上是属于不负刑责。或者从犯罪事实及证据角度看,当事人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只能追究行政等,要求法院从轻处罚。



律师: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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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太仓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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