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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与代理

法律规定的辩护权有哪些 嫌疑人拒绝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太仓刑事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规定的辩护权有哪些

辩护权是作为被告拥有的基本权利,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都拥有辩护权,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来说,能够把握好自己的辩护权是还自己清白或者为自己降低刑罚的重要权利,那么,法律规定的辩护权有哪些呢下面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辩护权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二、辩护的种类和方式有哪些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

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

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以上即为法律规定的辩护权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因辩护权有不同的种类和方式,所以在选择辩护方式和种类的时候,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案情的,这也是能够辩护成功的很重要的因素,如果对于辩护权还有不明白的,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吉林律师。

嫌疑人拒绝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一、嫌疑人拒绝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法律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辩护权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辩护权从根本上讲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辩护人的辩护权派生于辩护权的主体。所以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拒绝辩护权没有作出理由限制。一经提出就应当生效。

2、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如果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有哪些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开庭后,作为嫌疑人,通常都有辩护人为其辩护,针对检方的指控阐述不同观点。当然,如果嫌疑人拒绝接受辩护也可以,在实践中分为两种情况,拒绝辩护人的辩护请求。或者,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拒绝法院指派律师辩护。

律师: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江苏]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太仓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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