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上海,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的案件。
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本是怎样的
原告人:陈某球,男,49岁,汉族,住皖固镇县XX镇XX组X号。
被告人:彭某春,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皖灵壁县XX镇XX村XX组。
刘某远,男,1963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皖灵壁县XX镇XX村XX庄。
刘-彬,男,1983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彭某春,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皖灵壁县XX镇XX村XX组。
石某,男,1966年10月13出生,汉族,住皖固镇县XX乡XX村XX号
请求事项:
一、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
二、要求被告人支付各项伤害赔偿费合计411120元。
事实和理由:2004年12月5日14时许,原告人陈某言陈某球等人正在**路桥公司承建的省道201固镇段沱河桥工程工地干活,这时被告一伙四人到工地闹事。原告人陈某言上前劝解,被告一伙不容分说,上去就打。陈某言被打倒,陈某球上前劝阻,也被打倒,昏迷过去。
幸亏群众报警并送往沱河医院急救,才脱离危险。陈某球被打成重伤,住院61天,花去医疗费89195元,误工费11375元,护理费11277.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10元,交通费975元,住宿费2440元,营养费2640元;鉴定四级伤残后,增加残疾赔偿金34990.2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9988.8元,后期护理费253620元,合计:411120元。四被告人为共同侵权,应互付连带。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特此起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固镇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球
二00六年元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