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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是沪上知名并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建于1996年,在全国第一次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之时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殊荣,仅以此表彰在法律服务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2010年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上海总所以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定位,聚集了一批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律师,能糅合和理解不同的不同法系特点和文化背景,熟练运用英语、韩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多种法律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分所,是经江苏省.........【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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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指南

治安拘留的处罚依据 挪用公款罪不能缓刑的有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4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上海,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治安拘留的处罚依据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挪用公款罪不能缓刑的有哪些情形

  挪用公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且数额在7万元以上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


  3、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从中谋取利益在5万元以上的;


  4、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5、未退赃款在3万元以上的;


  6、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7、给单位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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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太仓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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