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http://www.qgzmxsls.cn/

法律咨询热线

18962400329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18962400329

联系律师 在线咨询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是沪上知名并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建于1996年,在全国第一次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之时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殊荣,仅以此表彰在法律服务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2010年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上海总所以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定位,聚集了一批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律师,能糅合和理解不同的不同法系特点和文化背景,熟练运用英语、韩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多种法律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分所,是经江苏省.........【查看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死刑辩护

死刑缓刑二年执行案件的报请核准程序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死刑缓刑二年执行案件的报请核准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年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在高级人民法院。具体按以下情形办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年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在高级人民法院。具体按以下情形办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如果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改判。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提出上台阶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第二审程序,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作出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决定;不同意判处死刑的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作出不核准的决定。如果认为原判量刑过重,应当依法改判;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下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即作出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决定。无论是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还是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并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还是直接改判的案件,均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这些裁判不经宣告,立即交付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作为刑事处罚最严重的一种处罚,对于死刑我们也经常会留意到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这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呢在下文与大家讲解,请看下文: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律师: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江苏]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太仓刑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gzmxsls.cn/news/view.asp?id=993654399539 [复制链接]


1896240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