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的可能;
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死刑辩护阅卷要怎么进行
1、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携带手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
2、一审阶段的阅卷范围
同上
携带手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
3、二审阶段的阅卷范围
二审阶段,辩护律师除了可以查阅一审阶段检察院向法院移送的所有证据材料,还可以查阅一审法院的正卷
4、死刑复核阶段的阅卷范围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同意被告人委托律师,也接受律师提交的新证据,但不让律师阅卷。
5、再审案件的阅卷范围
再审案件按一审程序审理的,阅卷范围与一审阶段的阅卷范围相同。再审案件按二审程序审理的,则阅卷范围与二审程序相同。
如果再审法院没有调取相关案卷材料,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案件辩护律师需要查阅已经的案卷,应通过该案件承办审判员办理。摘抄卷内材料,只能摘抄判决书、裁定书和有关结论性文件。如须摘抄其他材料,应经办公厅、室主任同意。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在对死刑辩护阅卷的时候,往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辩护律师是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去申请辩护阅卷权。更多进行死刑辩护阅卷的情况如果你自己不清楚,欢迎网站咨询了解,找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讲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