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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是沪上知名并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建于1996年,在全国第一次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之时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殊荣,仅以此表彰在法律服务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2010年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上海总所以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定位,聚集了一批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律师,能糅合和理解不同的不同法系特点和文化背景,熟练运用英语、韩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多种法律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分所,是经江苏省.........【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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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辩护

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没有个案公正 哪来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21年1月7日 太仓刑事律师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死刑复核的程序:

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

在死刑复核权回收之后,应当根据诉讼的规律设计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尽管其不同于一审、二审程序,但可以进行诉讼化改造。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即使非开庭审理仍必须包括审查书面卷宗材料、讯问被告人和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的意见等内容;

二是对于一审判处死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且是针对事实认定提出的案件,法院应当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即在确定的时间吸收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必须参加的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复核程序。操作方式上可以采取形式面对面的直接审理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远程审理两种方式。实行开庭审理,可以保证控辩双方有效的参与到庭审过程中,特别是辩方可以有机会充分行使辩护权,同时也便于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

不论是哪种审理方式,均应由3名以上单数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可以经合议庭提请由审判委员会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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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个案公正 哪来司法公正

幸亏当年被冤枉的人被判的是死刑缓期执行,如果判的是死刑,立即执行,人死无法复生,再纠错也无济于事。

尽管当地法院对此案已立案复查,并表示“有错必纠”,但这迟来的纠错永远无法弥补错案给无辜者及其家属身心造成的伤害。

无论是前些年发生的佘祥林案还是赵作海案,以及上述的萧山抢劫命案,都属于不公的个案。

正是由于这些屡屡发生的不公个案,才造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个案是司法的具体体现,只有通过个案的具体检验,才能判断司法是否公正、法治是否完善。司法公正寓于个案公正之中,并通过无数个案公正体现出来。从这个角度而言,没有个案公正,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

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给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批示中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正,在公众眼中,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身边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处理。公众往往依据某些具体的个案作出司法是否公正的评价。一起错案,对于一年审理上千起案件的法院来说,也许只占法院全年结案数的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可对于某一起具体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影响是巨大的,甚至是终生的。法院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的错,在当事人眼里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这种错,不仅直接影响当事人对法治的看法,而且也会给当事人周围的人造成间接影响。

司法机关是法律的最后裁判者,它通过个案的解决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前,一些司法人员作风霸道、业务素质不高、滥用自由裁量权,屡办错案,表面上看只是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而实质上却影响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仰。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法律之所以被公众所信仰,是因为法律是公正的化身,一旦失去公正这一神圣的光环,法律也就失去了权威,从而导致公众不再敬法、畏法。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也是法律至高无上的终极价值。只有将公正体现于每一起具体案件之中,努力使每一案件的当事人都感受到公正,才能让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可以感受得到的结果。

律师: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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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太仓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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